轉教育部書函有關支領月退休金教師亡故後,其長期居住大陸地區遺族因家屬生病須照顧而無法親自返臺領取月撫慰金疑義一案。
一、依教育部103年6月5日臺教人(四)字第1030075980號書函副本辦理。
二、檢附前開教育部書函暨附件影本各1份。
附加檔案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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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58800A00_ATTCH1.pdf | 69.34 KB |
36058800A00_ATTCH2.pdf | 20.42 KB |
公告結束時間:
12/13/2014 (All 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