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函以,公務人以下員退休法(簡稱退休法)第21條 、第23條及第24條之1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05年5月11 日修正公布
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退休法(以下簡稱退休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4條之1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05年5月11日修正公布;上開修正條文已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244期(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請詳細參閱附件。
| 附加檔案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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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306117000_di.pdf | 123.3 KB |
| 291637bb1c2d70f0bf296edbd4af4c34_30611700A00_ATTCH1.pdf | 126.97 KB |
| 291637bb1c2d70f0bf296edbd4af4c34_30611700A00_ATTCH2.pdf | 139.27 KB |
公告結束時間:
11/23/2016 (All 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