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申請對象:
(一)凡雲林縣鄉親學子或旅居全國各縣市雲林籍鄉親子弟(父母親或孩子憑身分證P字號認定)。
(二)現就讀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及大學(含五專四、五年及)在學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訂定資格標準者。
(三)年滿25歲(含)以上之延修學生、公費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及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獎助對象。
二、學行成績資格標準:
(一)學業成績總平均75以上。
(二)德行成績:無記過以上懲處者;體育成績70分以上(身心障礙者不在此限)。
(三)單位學校特案推薦,得衡顧符合「清寒」、「績優」並列證具體事證者。
三、獎助名額/金額:
(一)高中職組(含五專一至三年級)100名,每名新臺幣10,000元整。
(二)大學組(含五專四、五年級)50名,每名新臺幣20,000元整。
(三)特殊境遇組:由高中職組、大學組個別評選2名;高中職組特別扶助新臺幣30,000元整,大學組特別扶助新臺幣50,000元整。
四、受理期限:自即日起至108年9月13日(星期五)止,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五、相關詳細之申請須檢附文件及資料,請參閱附加檔案。
附加檔案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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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第六屆勤樸獎全國雲林籍佰萬清寒績優子女獎助學金申請要點及申請表.pdf | 1.64 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