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申請資格: (一)自申請日前已連續二年繳交會費之會員或會員子女為腦性麻痺患者,且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具有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學籍之學生。 (二)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團體會員(限各地區腦性麻痺協會),並為該團體之會員或會員子女為腦性麻痺患者,且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具有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學籍之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