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108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108/10/14前)-學校彙整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8年8月20日中市教學字第 1080074890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申請資格為設籍臺中市6個月以上,現就讀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家境清寒之優秀
學生,自即日起至108年10月15日止受理申請。
三、申請程序說明如下:
(一)申請學生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各項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學校於每頁加蓋學校證明
章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另申請書及導師證明請逐級核章。
(二)就讀學校初審合格後,由學校統一造冊。
四、本案相關資訊業已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學生就學補助資訊網。
五、另檢附獎學金實施要點即申請書各1份,本案相關申請疑義請逕洽崇倫國中魏組長(電話:04-
23712324分機721)。
六、請依據申請文件之說明,檢具申請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0月14日(星期一)下午4時30分前,
繳至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