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8年9月11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081066825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臺南市,家境清寒或(中)低收入戶,並就讀國內研究所碩士班、大專院校或高中
職之學生(不含夜間部、補習學校、進修部、在職進修班、博士班或享有政府、學校公
費者),得申請本獎助學金,每戶以獎助1名為限。
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8年10月18日止,以郵戳為憑。
附加檔案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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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永裕文教基金會108年奬助學金申請辦法.pdf | 408.59 KB |
財團法人永裕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書.pdf | 58.97 KB |
財團法人永裕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切結書.pdf | 42.87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