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正區公所民俗委員會108學年度民俗獎學金(109/9/30前)-學生自提
說明:
一、獎學金申請對象及資格:
(一)申請對象:凡設籍本區之居民,現就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夜間部、補習學校及空中大學,就讀高中者不得用國中成績單申請,大學已畢業、就業者不得用大學成績單申請),並擁有正式學籍者。
(二)申請資格:申請人學年學業平均成績85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未達成績標準者不予收件),得申請獎學金;符合資格人數超過錄取人數時,申請者本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政府核定有案之低收入戶,優先予以錄取獎助,再以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高低排序依次錄取獎助。
二、錄取人數及金額:高中(職)組,30名,每名4,000元。
三、請依據附加檔案申請公告之說明,檢具申請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寄送至臺北市中正區公所人文課申請,逾期不予收件,郵寄以郵戳為憑。(10050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108號8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