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中華民國109年09月15日臺授教國部字第1090098254B號函頒「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中途離校學生預防追蹤及復學輔導實施要點」及北市教中字第1093095171號函訂定。
二、本校學生中途離校學生預防追蹤及復學輔導實施計畫,請詳如附加檔案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