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郭錫瑠先生文教基金會110年2月5日瑠文基字第110003號函辦理。
二、現就讀臺北市公立高中、職暨選列為本學期續辦學校之臺北市私立高中、職6所及新北市新店區公
私立高中、職4所(行文單位),在校學生家境清寒,前學期智育成績列乙等(70分)以上,皆可提出
申請,每校獎助3名學生,每名發給新台幣5,000元整,檢附存摺影本者,則逕撥入學生帳戶。
三、申請資料:
(1)申請書
(2)前一學期成績單影本
(3)獎懲紀錄表(請逕洽學務處申請)正本
(4)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四、請依照獎助辦法逕將申請所需相關文件於110年3月17日(星期三)下午4:30前繳交至教務處註
冊組彙整辦理,逾時則不受理。
| 附加檔案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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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2郭錫瑠先生文教基金會獎學金申請書.pdf | 404.6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