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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學雜費減免申請表

各位同學好,因疫情停課緣故高一、二學生目前無法到校,但因申請110學年度第1學期的學雜費補助作業需於暑假前完成,以下是申請補助的注意事項:

 一、110學年度第1學期的學雜費減免如沒有變更身分別,則會用109學年度第2學期的減免身分別
 
二、109學年度第2學期各班學生的減免身分別請向各班導師洽詢。
 
三、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步驟如下: 

(1)沒有變更身分別的學生只要將「110-1減免學雜費申請表列印下來」並「填妥完整資料」,再將申請表掃描或拍照上傳Google表單」即可。

[提醒:請務必要上傳填寫完整之申請表](但不用上傳特殊身分等證明!!!)

 


註:如果「沒有填妥申請表」或是
沒有在Google表單上申請」110學年度第1學期的學雜費將會以一般學生的狀態收費(約1萬多) 。


(
2)要變更身分別的同學請先將
110-1減免學雜費申請表列印下來」並「填妥完整資料」,並將申請表、相關證明完整掃描或拍照上傳Google表單

 

 

註1:如果「有上傳填寫完整的申請表」但「沒有上傳正確且完整的證明」,則視同不申請變更110學年度第1學期的學雜費減免!(將延用「109學年度第2學期的減免身分別」)。

註2:如果「沒有上傳填寫完整的申請表」且「沒有上傳正確且完整的證明」,110學年度第1學期的學雜費將會以一般學生的狀態收費(約1萬多)

 


(3)線上申請連結: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o_6RJmLLBoaHbg5FFKJg5CPMzTCH81bozXM2FXTiVuxGSww/viewform 
 

  
(4)另外「綜高一年級」的學生因為補助需要,必須要上傳全戶(含父母雙方)戶口名簿或是戶籍謄本

※申請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補助者,因查調家庭年所得所需,

請填列學生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之基本資料,已婚學生則僅填列配偶基本資料。
※若僅填寫父或母,或註明其中一方非法定代理人,
請提供新式戶口名簿(記事欄不可省略)等證明文件以供查驗。

 

 

 四、沒有線上申請的同學一律視為一般學生身分別(學雜費總計約1萬多)

        請務必於6/23(三)17:00前線上申請完畢(超過時間表單就會關閉!) 

五、有提供學雜費減免申請表的範例,請務必按照範例做完整填寫,以免無法申請減免!

另外這次上傳的申請書需要學生簽名+家長簽章(申請表第1頁需要家長簽名+蓋章,第3.4頁只要簽名就好),導師這次不用簽名。

六、另外上傳申請表或相關證明的時候,因為分別只能上傳1個檔案,要請學生先將檔案合併,可以上網搜尋「圖片合併」、「PDF合併」,就能將資料合併成一個檔案,再改檔名上傳囉~

以下是合併檔案網址供同學們參考
合併圖片:
https://www.peko-step.com/zhtw/tool/combine-images.html

合併PDF:https://www.ilovepdf.com/zh-tw/merge_pdf

附加檔案大小
學雜費申請範例說明(綜高).pdf2.46 MB
學雜費申請說明(職科).pdf9.72 MB
110-1減免學雜費申請表(綜職).pdf185.19 KB
110-1減免學雜費申請表(綜高二年級學術學程)。pdf188.82 KB
110-1減免學雜費申請表(高一、二職科&綜高二年級專門學程&綜高一年級).pdf177.7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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