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109學年度下學期平均成績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2)109學年度下學期體育成績70分以上
(3)請依據申請辦法之說明,檢具申請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0年10月6日(星期三)下午4時30分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其他事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