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自103學年度起逐年實施就讀高職者免學費,就讀高中且符合一定條件者,亦免學費。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前入學之高二、高三學生,如符合一定條件者,仍得依既有補助方式享有學費減免(如下表)。
2.若享有政府其他學費減免或補助(如:子女教育補助費)者,則須擇優申請,不得重複請領。
3.如有相關疑問,可先行參閱本網頁之"問題集錦"區( http://w3.saihs.edu.tw/aca_reg/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