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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107學年度第1學期原住民學生獎學金(107/9/21前)-學校彙整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7年7月30日新北教中字第1071460089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學期(106年度第2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三、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標準:
    (一)106學年度第2學期有記過以上處分者及一年級新生不得申請。
    (二)就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二年級至三年級):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具低收
         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新臺幣8,000元整。
四、升學獎學金
    (一)通過各升學管道進入新北市境內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就讀者,入學當年度發給3,000元整。
    (二)通過各升學管道進入非新北市境內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就讀者,入學當年度發給1,000元整。
 
五、學業優秀及升學獎學金申請文件:
     1. 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附件):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2. 106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或證明(請至學務處申請):請以螢光筆標示學業或智
         平均成績,若為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學校承辦人職章」。
     3. 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如無此身分則免附)。
     4. 戶口名簿影本。
     5. 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
         影本)。
 
六、不論審核結果錄取與否,相關申請資料均不辦理退件。
 
七、本案相關申請訊息業已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申請書暨領款收據之下載
      亦從該介面下載。
 
八、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承辦人謝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
      轉2662。
 
九、請依據說明,檢具申請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於9月21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繳交至本校
      教務處註冊組。
附加檔案大小
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pdf164.37 KB
新北市107學年度第1學期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書.pdf82.8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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