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正區民俗委員會106學年度獎學金(107/10/1前)-學生自提
說明:
一、獎學金申請對象及資格:
(一)申請對象:凡設籍本區之居民,現就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不含研究
所、進修學士班、夜間部、補習學校及空中大學,就讀高中者不得用國中成績單申
請,大學已畢業、就業者不得用大學成績單申請),並擁有正式學籍者。
(二)申請資格:申請人學年學業平均成績85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未達成績標準者不
予收件),未享有公費補助者,得申請獎學金;符合資格人數超過錄取人數時,申
請者本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政府核定有案之低收入戶,優先予以錄取獎助,再以
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高低排序依次錄取獎助。
二、獎學金金額:高中(職)組,每名新臺幣 4,000 元。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1份。
(二)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三)學業成績單。
(四)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蓋107學年度註冊章):須設籍臺北市信義區者。
(五)申請人為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六)申請人為低收入戶者,檢附政府核定有案之證明影本。
四、申請日期:自107年8月31日起至10月1日止(逾期不予收件, 郵寄以郵戳為憑)
郵寄地址:1005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08號8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