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急難濟助(急難事故發生六個月內)-學校彙整
說明:
一、申請對象:
1.「家庭急難濟助」:因急難變故而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者。
2.「學生急難濟助」: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
生。
3.「醫療急難濟助」:因罹病必須至醫院治療,其醫療費及輔具費支應有困難者。
4.如有特殊變故須急難濟助,但不含於上述項目者,另以個案辦理。
二、申請條件與濟助原則:
1.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
2.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介申請書註明。
3.申請時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必備:(1)轉介申請書 (2)全戶戶口名簿或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3) 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
(無則免附)
※選項:(1)子女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2)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3)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
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 重大災害證明等。
三、其他相關資訊請參見附件說明,請依據申請計畫之說明,檢具申請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繳交至
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