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7年10月22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 071090342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臺南市,家境清寒或(中)低收入戶,並 就讀國內研究所碩士班、大專院校或高中
職之學生(不含夜間部、補習學校、進修部、在職進修班、博士班或享 有政府、學校公費
者),得申請本獎助學金,每戶以獎助1名為限。
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
四、本案係屬轉知性質,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許小姐,電話:06-2793711
分機188。
附加檔案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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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永裕文教基金會107年獎助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書.pdf | 1.35 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