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08年度第1梯次清寒優秀原住民族子女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108/3/25前)-學校彙整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連續滿四個月以上,就讀國小以上至大專院校,具有原住民族身分
之在學學生。
三、申請方式及期限:
(一)申請方式:符合資格者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並由就讀學校初審後,由該校寄送(以郵戳為憑)
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複審,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期限:108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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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請依據申請文件之說明,檢具申請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於3月25日(星期一)下午4時30分前,繳
交至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