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林教育基金會2019年慈愷助學金(108/4/19前)-學校彙整
說明:
一、申請條件:宜蘭縣外之全國高中職學生,具有以下條件者:
(一)家境清寒或天災、父母親疾病、失業等,致家庭收入中斷,而無力繳納學雜費,但具奮發進取、
積極向上之性向,經學校證明屬實者。
(二)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未有任何懲處處分者。
二、名額及金額:每名助學金10,000元整,本校遴選1名。
三、檢附資料:
1.填具申請表(詳如附件)。
2.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單。
3.獎懲紀錄表(請至學務處申請)。
4.家境清寒證明:請檢具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等。
四、本校以改過銷過後,未有任何懲處紀錄且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優先推薦。
五、請檢具申請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於4月19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繳至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