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計畫

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校日」活動實施計畫

11008111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  

1100902學校日第2次籌備會議修正通過

一、 依據: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2827日北市教秘字第09136726000號函辦理。

二、目的:

(一)落實教育基本法第8條精神,促進家長、教師及學校行政人員共同參與學校教育事務。

(二)展現教師專業規劃能力與作為,推展主動創新的教學;並透過教學專業引導學生、家長共同承擔學習的責任。

(三)建立家長主動參與子女學習活動的積極態度,增進學校與家長間的溝通與合作關係。

(四)創造優質學習環境,提昇學校辦學、教師教學、學生學習的品質。

三、實施時間:110917(星期五) 18:1021:00

四、組織:

依規定成立本校「學校日」活動推動委員會,其組織如下:

(一)召集人:何校長杉友

(二)執行秘書:輔導主任

(三)推動委員:各處室主任、秘書、家長會會長、教師會理事長、各科科主任、綜高學程主任、特教組長、各學科教學研究會召集人、各級導師。

五、活動流程:

本學期學校日活動依據「臺北市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校課程規劃及教學活動防疫指引」之規定,採以線上方式實施,大型說明會以線上預錄的方式辦理,小型說明會、課程說明以及班級座談會則以資料提供與線上會議方式併行,相關訊息皆放置於學校網站之「學校日」專區供家長參閱。

六、獎勵:為鼓勵學生協助邀請家長積極參與「學校日」活動,凡家長出席並完成學校日線上回饋之學生核予嘉獎乙次。

七、經費:本計畫所需經費由學校、家長會相關經費項下核實支應。

八、本計畫經行政會議討論通過,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